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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长治市壶关县事业单位招聘114人公告
2019-08-04 13:18: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报名比例

 

 

专设研究生岗位不设报名比例。

教育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

县直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名结束后,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出现报名空缺,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数,核减的岗位转化为其他相同专业岗位。

专设研究生岗位出现报名空缺,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数,核减的岗位转化为非专设研究生同专业岗位,如没有相应的同专业岗位,即核减该岗位数。

不能开考需核减的岗位将予以公布,核减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重新选择岗位报名或放弃,重新选择岗位的到县人社局改报,放弃报名的到县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4、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人员可通过壶关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对整个公开招聘环节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壶关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设不同试卷。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①教育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等)

②卫生系统医疗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生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中医基础理论等)

③其他事业单位及卫生系统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概况与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或笔试,不予退费。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同一岗位符合面试条件且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专设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需加试面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专设研究生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需加面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所有招聘岗位(除专设研究生岗位外)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为6: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与资格初审时相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与初审时证件不一致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