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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公告
2019-07-29 18:36: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山西省结核病防治中心、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太原市胸科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公共卫生应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山西省、太原市各类呼吸道传染病、胸部外科疾病、艾滋病和结核病的救治任务,是山西省、太原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定点救治医院,担负山西省急危重症结核病诊治、规范化治疗方案制定及技术培训指导等职责。

  医院占地面积11.03万㎡,建筑面积5.42万㎡,编制床位800张,现有职工633人。耐药结核科、结核外科是山西省临床重点专科,耐药结核科、特殊感染性疾病科是市级重点学科,结核外科、特殊感染性疾病科是市级重点专科,是山西省医学会结核病分会主委单位、山西省结核病质控中心主委单位、山西省结核病专科联盟理事会单位、太原市医师协会结核病分会主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算机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真诚欢迎您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及网络系统维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信息管理能力和网络系统维护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计算机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295863329@qq.com。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4日

  2.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个人简历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应包括工作(实习)经历、学习经历、具有何种资质(职称)、联系方式和自我评价等内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审核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8年8月7日

  早:8:00-12:00下午:14:30-17:30

  审核地点: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组织部

  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一律携带本人简历、二代身份证、高中、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到指定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来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名者自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取得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个人简历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数要求。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