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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襄阳枣阳市招聘高中、义务教育和幼儿教师公告
2019-07-29 18:37: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六、聘用和管理

  1、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枣阳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聘用时,若公开招聘签约的研究生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按本次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本次招聘某学科未招聘满时则从本次招聘总成绩中依次递补。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枣阳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空缺名额可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部分

  一、招聘学科及去向

  招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5名选岗到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任教。(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需全日制普通专科或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本市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不能参加报名应聘,原枣阳市在编在岗教师辞职后原则上不得再次报考。

  三、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30至8月4日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枣阳市人事培训管理和在线考试平台http://zypxks.lxsk.com/注册账号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最后直接在网上缴费,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50元/科,共100元。联系电话:0710-6888001。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5日-8月10日在枣阳市人事培训管理和在线考试平台http://zypxks.lxsk.com/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由枣阳市人社局和枣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占50%。

  2、笔试时间

  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枣阳市教育局和枣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2、笔试结束后,枣阳市教育局按照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某学科达不到1:3要求,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若达到70分合格线方可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