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招录临聘人员公告
2019-07-24 21:3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由区医保局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的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选面试成绩最高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区医保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医保局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暂定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结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相关事宜,请考生自行登陆璧山网(http://www.bswxw.com/)查询,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以上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录临聘工作者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