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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22 10:33: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7.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8.打印准考证。完成交费后,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8日08:30开始,直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试讲和体检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综合素质测试(占85%),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占15%),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用蒙语答题。笔试试卷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

  3.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09:00—11:00,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试讲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东河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具体公布时间详见准考证。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笔试完成后进行。

  1.资格复审工作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包头市东河区政府信息网公布。

  2.进入试讲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东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试讲资格。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8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4.对于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试讲资格。

  6.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试讲资格。

  7.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试讲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东河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2.试讲分学科进行,使用东河区现行教材依据学段学科由主考评委随机抽取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试讲,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