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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22 10:33: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人。

  其中,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在招聘岗位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的高校毕业生,以下岗位简称“定向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019年包头市东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定向岗位)》、附件2《2019年包头市东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普通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8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相关专业且已取得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第二学位专业不可报考。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1、2;

  5.报名有关材料截止时间。除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考生报名提供的相关证书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岗位用于招聘以下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取得相关证书截止时间2019年7月18日及以前。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19年7月18日以前已退役的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讲)、体检与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东河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donghe.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