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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市灵石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19 20:0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4.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该岗位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该专门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将调剂到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转设为一般性岗位后比例仍达不到3:1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调整、取消情况,将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需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请根据补充公告报名,放弃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用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灵石县组织的统一笔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科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50分钟)。

  (2)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学科(本学科高中段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20分,专业知识学科80分,笔试以高考命题方式命题。笔试时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一并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9年8月2日凭“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笔试成绩按岗位排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复审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