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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市灵石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19 20:0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7月18日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招聘公告的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2019年7月29日

  (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报名地点:灵石县第一小学

  2.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红底照片4张(不含报名表张贴照片)。

  (5)下载并打印《灵石县2019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2)。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2份(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7)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8)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表样见附件4、附件5。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

  3.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共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