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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盘锦兴隆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7人公告
2019-07-19 20:05: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9年辽宁省盘锦兴隆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做好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提高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充实到社区建设工作中。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7名,性别不限。工作岗位在兴隆台区所辖各社区,具体工作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 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兴隆台区户籍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子女及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要求

自发布公告之日前,户籍在辽宁省内。如报考外围街道,要求户籍和居住地必须在其所报考街道。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黑涉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点打击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被失信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的中共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仍在整改期限的。

(5)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报名地点: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

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报《2019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二份,彩色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xltgkzp01@163.com;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xltgkzp01@163.com;邮件主题名应为本人姓名。

报名时,需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2019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即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携带学校开出学籍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19年7月底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需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版;照片必须为素颜,因美颜造成身份认证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照片背面写清楚姓名)。

(5)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兴隆台区户籍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子女需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的证明;兴隆台区户籍的退役军人需出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语言表达能力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