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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聘事业人员45人公告
2019-07-19 20:05: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河南省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聘事业人员4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21日—— 7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4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45名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清正廉洁、遵规守纪,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卫辉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乡镇在编人员、教育系统内教师编制人员和卫生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6、不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视其所犯错误性质和现实表现综合研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的;

5、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聘实施前,由卫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ui.gov.cn)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7月2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 年7月 21日—— 7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阳光华府楼下)。联系

电话:0373—4495115、0373—4488100。

3、报名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经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同意)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在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其A4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9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阳光华府楼下)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进行面试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