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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2024-03-28 13:18: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拟从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分类考选5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及数量

  (一)街道岗位(12名)

  综合A类:12名;

  (二)区直部门岗位(38名)

  综合B类:18名;

  综合C类:10名;

  建筑规划类:5名;

  金融财务类:5名。

  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24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实践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截至2024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31日(含)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岗位所列专业报考(考生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所列专业要求相一致,见附件1),综合类岗位不限专业。招聘主管机关在网上初审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考试报名期间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上更新。

  6.除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4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3年及2023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6日(含)之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7.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考选范围。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按正常学制未能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1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2)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