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天津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7-16 08:10: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机动车排污检控站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

  事业单位专技岗6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07月29日至2001年07月29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材料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于2019年7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9年7月15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号(bfrlzp)查询。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网址: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6:00

  考生在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要求据实填写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下一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招聘单位可取消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报名成功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目。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