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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专干公告
2019-07-16 08:13: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8日,报名时间截至7月18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只需提供电子件);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查询证明复印件;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打包压缩发送至gmjgsw@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②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纸质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

  ③报名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1965。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6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我中心将于2019年7月23日下午6: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深圳市任何一家二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资格复审的聘用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聘用人选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人员具体薪酬待遇按深圳市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