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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霍尔果斯市招聘学前和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07-16 08:14: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按照《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8名学前和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9年7月1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知名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个人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个人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7日)。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9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hegsrsj@163.com。

  (二)网上资格初审(2019年7月13日-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