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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7-16 08:10: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技术咨询:022-23140080

  监督电话:022-27931279

  报名咨询:022-2739971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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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