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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140人公告
2019-07-16 08:16: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三)现场资格核查

1.现场资格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2.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核查。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现场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核查,招聘单位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核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5.现场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9年9月上旬进行,面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面试采取提问、课堂试讲和实操考核等形式进行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于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考察时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聘用单位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