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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海口市教育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一号)
2019-07-14 17:1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08〕18号)及《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2019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经报市委编办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我市直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吸纳各学科教师,增强市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师资力量,推动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1名(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9名(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详见附件2)。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即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1岁,即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6岁,即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等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haikou.gov.cn),进入“海口市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专栏,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入口”报名(报名公开招聘的请进入报名入口1;报名考核招聘的请进入报名入口2)。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②教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