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9年衡阳市衡山县乡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9-07-14 17:2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落实《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重点解决我县乡村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基础教育成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乡村小学教师。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乡村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完全小学、联校、村小及教学点(具体招聘学校、岗位数量、专业要求、年龄以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衡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边远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共100名,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贯塘中心学校枫林小学、新桥中心学校福金小学、江东中心学校江东小学、东湖中心学校南溪小学和严渡小学教师岗位(以下简称边远小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试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一致或相近(即政治、历史、地理可报考语文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可报考数学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含2019年拟录用的);

  6.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有吸毒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y12333.gov.cn)、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衡山县教育信息网(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摄像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30日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要求:

  ①需带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6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②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要到“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下载《衡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察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

  笔试前两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