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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阳市龙安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07-14 17:2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龙安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中小学有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者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证明、乡镇(学区)中心校证明和所在单位一年工资表复印件(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在龙安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我省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者龙安区户籍在安阳市其他县(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我省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户口本、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审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龙安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递补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原报名网站公示。

  面试时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按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