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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沧州运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19-07-14 17:2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的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02名。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146名;幼儿教师16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

  2、户口在沧州市范围内,含下属各县、市、区。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按《运河区2019年选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应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音、体、美教师岗位因专业特殊性要求,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教师资格证标注学科一致方可报名。应届毕业生要于2019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选择报考相应岗位,但在证件审核前仍未能提交所报岗位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运河区所有在岗教师。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9日下午5:00,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20日下午5:00。报名人员登陆http://121.28.131.187:8055/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