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讨论决定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网站及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人员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终止人事关系。
(八)兑现待遇
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兑现工资待遇。
五、人选递补原则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造成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并履行下步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六、纪律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为:0335-8013017。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项将在我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0335—8013019赵老师,0335—8013069李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学院传真:0335-8051780转人事政工处。
电子邮箱:ggygkzp@163.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
0335—8013017,8013075。
(三)学院地址、网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89号;邮政编码:066004。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www.cacaqhd.cn(注:请在浏览器地址栏内直接输入网址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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