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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14 17:18: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

  ④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⑧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7.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八、考试

  (一)报考1002教师岗位的本科毕业生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试题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70%。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二)报考教师岗位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考试以考核的方式进行。

  1.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3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