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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莆田学院招聘辅导员8人公告
2019-07-13 08:22: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019年福建莆田学院招聘辅导员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9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根据《莆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则(修订)》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二)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能适应学生工作要求。

(三)1989年 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四)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开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莆田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rsczp2019@p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辅导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三)报名材料:

1.《莆田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表1);

2.《2019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表2);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证明须体现应聘者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要求是近三个月内开具的证明,证明须体现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等信息,需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我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