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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乐陵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0人公告
2019-07-13 08:0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2019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乐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