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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普宁市民政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0人公告
2019-07-09 17:02: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省普宁市民政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11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切实解决我市基层民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面向社会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0名。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并熟悉相关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民政工作,能胜任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工作。

(二)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条件: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2001年7月5日至1984年7月5日出生)。

(四)招考对象:普宁市户籍或普宁户籍生源,普宁市户籍确认时间截止2019年7月5日。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笔试、资格审核、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普宁市民政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咨询电话:0663-2222349。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11日。

3、报名办法:

(1)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迁出前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带齐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1寸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交《普宁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1份。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写错误或信息虚假,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18日-19日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普宁市民政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公共文化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笔试内容:公共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20分。

笔试科目:《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核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40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口证明或迁出前户口本原件)、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级中国人民银行终端机打印),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是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专业对口(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优先)、计算机操作能力(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优先)确定审核对象;二是学历等条件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审核对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审核对象,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