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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鹤岗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179人公告
2019-07-09 17:03: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黑龙江省鹤岗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179人公告已发布,网上报名:2019年7月10日-- 7月20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 “人才兴市”战略,加大引才工作力度,助推我市城市转型发展,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对专业人员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79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注重综合素质,突出理论基础与实际工作能力的测查,把真正适合人员选聘到合适的岗位上。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全日制本科生需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鹤岗区域内的要求为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9年7月10日-- 7月20日)

登陆鹤岗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gyjs/),按以下程序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正式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需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生需上传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上传市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上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生需上传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版照片,报考新疆籍辅导员岗位的还需上传户口簿和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的情况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20日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2019年7月10日至7月20日8:30--18:00期间,自行登陆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24日--7月25日)

201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8:30—17:00期间,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2019年7月27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教育知识与能力》占70%;招聘卫生专业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70%;其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