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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厦门公安局思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1人公告
2019-07-09 17:1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一)体检

根据测试最终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辅警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必要时根据最终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辅警大队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自理。

(二)考察政审

通过体检者,由实际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者进行考察政审。当事人需根据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发现任一环节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通过考察政审者将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如下[“其他事项”(三)]所列网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举报且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应接受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参加时间、地点都将另行通知,各报名对象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关注信息;

(二)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三)本次招聘各阶段测试的成绩将在 “厦门思明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必要时将对报名对象进行单位间或岗位间调剂,报名对象在报名时应明确表明是否接受调剂;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负责解释,招聘期间咨询电话:3583324(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附件:

附件1 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附件1-1 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填表范本).doc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

2019年7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