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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广元青川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辅警20人公告
2019-07-09 17:2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常识、写作和时事政治,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地点在县公安局五楼高清、标清会议室。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者,具体事项由县公安局政治处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参加了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项,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场地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方式: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按考试总绩成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以外,其余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意见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政治处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身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招聘手续及试用期

(一)招聘手续。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县公安局政治处审核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招聘手续。

被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道、不接受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试用期。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按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试用期满后,工资按青川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县公安局将设立招聘监督小组,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监督小组设立在青川县纪委派驻县纪委政法委纪检组筹备组,地址:局机关办公楼三楼,监督电话:0839-5209011,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