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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广元青川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辅警20人公告
2019-07-09 17:2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四川省广元青川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辅警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周末除外)。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8号)、《广元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7]4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公开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人员共20名(男性)。职位分别是乡镇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木鱼检查站、交警大队。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能素质能保证日常辅助执行警务活动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食毒品、治安拘留处罚的;

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或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未了结,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或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曾被辞退、开除,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公安机关认为不适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擅长写作和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治处(局机关办公楼三楼)。联系人:赵洋,电话:0839-5209023。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青川县公安局2019年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有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7月22日上午8:30-下午17:30在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