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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雇员职员公告
2019-07-07 08:37: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6〕58号)、《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7〕21号)、《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字〔2017〕3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再次补充一批急需的人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职员79名,全部为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招考信息可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zhrss.gov.cn);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www.gkdw.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www.gzkfq.gov.cn)等网站查询。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及岗位要求

  1.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考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岗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为招聘优秀人才至我区工作,符合岗位条件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需有学位)研究生,在未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况下,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与经过笔试入闱面试的人员一起参与面试。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年龄条件见岗位条件,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条件按照此方法计算。

  3.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岗位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岗位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以高于最低学历条件报考的,报考使用学历也应当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以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报考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参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分类。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也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方能报考。

  执业资格条件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工作经历必须为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计算单位到月,不足月的不计算。所有职位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具体为劳动合同和相应的工资发放记录(明确标明“工资”的银行流水原件),或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须有社保部门公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作为佐证依据,各单位自行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离职材料不视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获得奖励必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或授予奖励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退伍军人必须提供《退伍证》或《退出现役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和《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