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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07 09:43: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关于申报2019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发〔2019〕21号)以及《关于下达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畜牧兽医局党组研究,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及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承担畜禽品种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等工作;负责全区畜牧业对外融资及项目合作等工作;做好自治区马产业规划、品种改良繁育、良种马登记及疾病防治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新疆畜牧业》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畜牧科技资料维、哈、蒙文的翻译、编著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畜牧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畜牧信息网(http://www.xjxmt.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7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