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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检察院招聘50人公告
2019-07-02 23:45: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检察院招聘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县文化和旅游局、检察院的用人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试加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的工作人员45名,包括旅游讲解员40名(其中:县文旅投资公司5名、县森旅投资公司5名、县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30名)和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工作人员5名;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和合同制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加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

三、岗位设置条件

见附件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竹溪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4张2寸同底免冠彩照、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个人简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1)报考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岗位的人员,到县山二黄展演中心报名(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南大街剧团路3号,山二黄展演中心三楼,联系人:哈安红,联系电话:0719-2730112)。

(2)报考旅游讲解员岗位的人员,到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报名(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1号 联系人:黄丽丽、苏方婉, 联系电话:0719-2732899 0719-2732872)。

(3)报考检察院岗位的人员,到县检察院报名(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18号,县检察院政治处(615室) 联系人:方斌 联系电话:0719-2858615)。属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会同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5、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报考旅游讲解员和检察院岗位的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山二黄展演中心岗位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报考旅游讲解员岗位和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政策理论和综合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