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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南京艺术学院招聘41人公告(综合岗10人)
2019-07-02 23:49: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包括专业考核(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考核(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在专业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专业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任教师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教育厅、南京艺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本公告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460

联 系 人:吴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83498319

联 系 人:齐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附件:《南京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京艺术学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