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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忻州忻府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48人公告
2019-07-01 07:3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2019年山西省忻州忻府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4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

受忻州市忻府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购买社会服务领导组办公室委托,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48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到忻府区民政局和各乡镇(办事处 )工作。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以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定向设岗,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设置岗位8个,20个乡镇(办事处)各设置岗位2个,共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8名。

三、岗位职责

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主要承担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主要是基层经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时的主动发现、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信息系统的更新管理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可靠,品德优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忻府区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学历要求:原则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计算机操作、文秘、档案管理等能力。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反应敏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2、报名地点:忻州市开发区项目孵化基地办公楼215室(开发区汾源街中国电信办公楼斜对面)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8637157  15635081999

联系人:贾女士 刘先生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考者须提前填写《忻州市忻府区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请在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http://xinzhou.sxgov.cn/)下载并提前填写,填报内容须真实、规范、准确、清晰。

(2)1寸近期红底照片3张(报名表自行贴一张,其它2张背面用铅笔写清姓名)。

(3)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因上学、入伍等原因毕业未迁回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5、准考证领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各50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