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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9-07-01 07:36: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四川省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已发布,网上报名:2019年6月28日09:00至7月5日17: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高校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符合《崇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崇州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