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9年山东省安丘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人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2019-07-01 07:1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考试时间:2019年7月中旬,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按学科分别进行,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40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岗位(学科)的初中现行教材。定向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14人的,面试人选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招聘录用教师和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