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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招聘8人公告
2019-06-28 11:2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省广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招聘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全力推进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四区四中心”建设,广州市黄埔区区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下属事业单位广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加挂广州知识城海丝创新研究院牌子),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人。具体详见《广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2019年报名首日(即2019年7月11日)以前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具体详见《职位表》。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7月10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19年6月27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考生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业务专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栏目,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7月18日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 需笔试的岗位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免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含1:3) 方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