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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恩施鹤峰县选调县直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19-06-28 11:23: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湖北省恩施鹤峰县选调县直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13人公告已公布,招聘报名时间:7月2日截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3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范围

(一)选调职位

此次公开选调共8个职位,计划选调13人,其中: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1名、县委办公室3名、县委组织部2名、县政府办公室3名。详见《鹤峰县2019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在全县乡镇和县直党群政府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行政编制)中 公开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乡镇公务员需参加工作5年以上(包括试用期),选调生需参加工作2年以上(包括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

5.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核减岗位,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试卷采取百分制,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占80%。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网公告。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④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18-5282832

附件:

1.《鹤峰县2019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