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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汉江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13人公告(事业编制)
2019-06-28 11:3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二)笔试方式: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测试和岗位实际确定。主要考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博士免笔试,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出来后通过电话和学校网站通知(学校官网:www.hjnu.edu.cn/)。

(二)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经确认有弃权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辅导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三)面试开考比例的界定: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对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地点由学校指定市内三甲医院,且学校安排专人带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招聘待遇

所有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为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46011(汉江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x

汉江师范学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