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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
2019-06-25 22:5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1)笔试

      内容为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①专任教师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数量之比大于等于10:1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试讲(实作)环节,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试讲(实作),其中,应聘序号3和6的紧缺专任教师岗位,直接进入试讲环节;未达到10:1的,符合报考规定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环节。②非专任教师岗位(包括序号10、11、12):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2)试讲(实作)

      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教材、章节或授课(实作)内容。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材内容、组织课堂教学、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举行笔试的专任教师公招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未举行笔试的专任教师公招岗位:总成绩= 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专人陪同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作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