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06-25 22:5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六、考试

      学校按招聘岗位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现场复审、现场考试、现场公布成绩。现场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

      1、各科成绩分值均为100分,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其中,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开考比例开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足1:3,则取消笔试考试,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面试成绩以7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评定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对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人员,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有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30%+面试×40%

      无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八、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