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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师范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9-06-25 22:59: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2)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4)应聘高校专任教师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其他专业技术岗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验及成熟技能。

       3.辅导员岗和管理岗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水平。

      (2)辅导员岗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学历条件

       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四)年龄条件

      专任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和辅导员岗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后依此类推);管理岗年龄须40周岁及以下。

      岗位条件有特别规定的按《重庆师范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226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应聘同一个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②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③规范填写的《重庆师范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表》(附件2);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授权材料;⑤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岗位要求系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并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由学校组成专门考核小组,采用面试(其中专任教师为试讲)方式考核,按照高校选拔任用人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品行、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不纳入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