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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招聘
2024-03-29 09:06: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淮河局监测与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淮河局监测与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环境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可以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则取消聘用;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主要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huaihejg.mee.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