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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9-06-24 08:2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卫健委审核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2-5365958

  河南省卫健委人事处 0371-8596110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

  附件: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岗位编号

专业

人数

岗位

条件要求

101

临床医学

2

教师

1.要求博士学位

2.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2

基础医学

1

103

护理学(1011、0783)、护理(1054)

7

教师

1.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不限第一学历);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年龄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往届毕业生均可。

104

临床医学(1002、1051)(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病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5

105

口腔医学(1003、1052)

1

106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1

107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1、077801))

2

108

免疫学(100102、077802)

1

109

法学(本科法学、研究生法学0301)、行政管理(120401)

1

纪检

监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以上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