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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人公告
2019-06-21 17:04: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2019年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00至2019年7月5日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全日制本科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以后出生);

报考市二院、中医院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中医院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申请教师/医师资格证认定尚未领取证书,确认已通过人员,可视为具备相应的教师/医师资格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

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晋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其中全额80名,差额1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见2019山西晋城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