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19年陕西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3人公告
2019-06-21 17:0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2019年陕西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已发布,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科技创新的示范带动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优化人才结构,更好地满足建设现代农业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为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魔芋产品加工研究岗位1名,魔芋病虫害研究岗位1名,实验室实验检测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全日制学校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专业为准;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政办科(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1102)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能够证明其岗位工作经历、能力的其它相关证件、资料原件。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安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对合格人员,由本人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三)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k.gov.cn)另行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市人社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