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引进人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84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上公布。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黟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黟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84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板块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编内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人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聘用的非本地户口人员安排食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5528117、0559--5522230;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2581(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1、2019年下半年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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