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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沈阳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招聘46人公告
2019-06-17 09:38: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9年辽宁省沈阳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招聘4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9时至2019年6月18日17时。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信息表》(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6月14日至2001年6月1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上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9时至2019年6月18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19年6月19日17时完毕。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食品药品检验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和专业知识》。

食品检验专业知识按岗位分别包括:基础理化、微生物。

药品检验专业知识按岗位分别包括:基础药品理化、微生物、中药、药理。

(2)特种设备检验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特种设备电梯检验专业知识包括: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电梯检验规则、电梯检验方法、电梯事故分析等。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及维修专业知识包括:爆破片的基本原理、设计要求、制造要求、选型、安装和使用,爆破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有关设计、制造和试验的要求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笔试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公告。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要求,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