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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2019-06-17 09:39: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9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9时—2019年6月18日17时。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法官助理10名,驾驶员2名(男性)。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无正式编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⑶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⑸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⑹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⑸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⑹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2.岗位要求

⑴法官助理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部分工作与书记员有交叉。岗位经常加班、夜间送达、协助强制执行,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⑵驾驶员

岗位职责:执行相关出车任务。

岗位条件:高中以上学历;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B1以上优先,驾龄三年以上且无责任交通事故。

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从电子邮箱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邮箱地址hpfypsb@163.com,密码hpfy123456,表格在“收件箱”内),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照片以及电子版两寸免冠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发送至电子邮箱syhpfyzzc@163.com。所有司法辅助岗位均实行定向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9时—2019年6月18日17时

2.资格审查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等待通知,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所需携带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的提供);

⑸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

⑹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无特别说明外,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由和平区法院留存。

3.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

主要考察驾驶员驾驶技术和遵守交通法规等情况。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政要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