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新疆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6-17 09:44: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党委研究,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对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综合地质勘查队、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自治区煤炭煤层气测试研究所、煤田地质局煤层气研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

  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为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煤田、煤层气、煤炭伴生矿及非常规能源等地质调查、资源勘查勘探工作;承担灾害地质勘查与防治、煤田灭火等工作。

  (二)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为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煤田、煤层气、非常规能源勘查及研究工作;承担煤炭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探、灾害地质防治、环境地质勘查及煤田灭火等工作。

  (三)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

  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为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煤炭、煤层气等资源调查与勘查工作;承担煤炭环境勘查、灾害地质防治、地质测绘、物探、遥感等工作。

  (四)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

  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为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煤炭开采方法、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的技术研究与推广;承担瓦斯治理、地质灾害的综合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承担矿山设备、职业卫生、煤化工及煤综合利用和研究等工作。

  (五)自治区煤炭煤层气测试研究所

  自治区煤炭煤层气测试研究所为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煤炭、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综合测试工作;承担煤田地质、页岩气、油页岩、非常规能源等相关指标的检测检验及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承担煤炭产品质量测试和监督检验等工作。

  (六)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煤层气研究开发中心

  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煤层气研究开发中心为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煤层气基础性、公益性调查与勘查工作;负责煤层气技术的科研、开发、交流与合作;研究拟订自治区煤层气测试、施工标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21日18:00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煤田地质局(http://xjmd.xinjiang.gov.cn)和局所属各单位公示栏内发布信息。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7、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